为规范上海建筑科技产业园一期办公秩序,敬请租赁用户认真阅读并自觉遵守以下规定。 1. 携带租赁合同、证照到物业公司办理入住手续方可进驻。 2. 熟悉院内和租用楼层消防安全设施情况,自觉遵守物业和防火防盗等有关规定,会使用消防器材。 3. 按时交纳物业、水、电及相关费用,不得拖欠。 4. 爱护院内和楼内的各种设施、设备、公物,不得损坏。 5. 如需装修,须事先向物业申报,装修队伍必须是物业指定的3家公司,不得自带队伍装修。 6. 接用水、电、电话、宽带等应事先告知物业,有物业联系专业人员负责登记安装,不得擅自接用。 7. 增强防范意识,妥善保管好钱、财、物,确保安全。 8. 爱护环境卫生、文明办公、不得大声喧哗。 9. 不得将共享单车带进院内,摩托车、电动车、应统一停放在规定区域。 10. 不得将宠物带入办公楼,(自用的导盲犬除外)。
上海建筑科技产业园物业部 2018年05月17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