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
加入收藏
首 页 园区概况 新闻中心 代办服务 企业专区 招商引资 政策法规 联系方式
您当前位置: 首页 招商环境
今天是
 
入户须知
作者:佚名   来源:本站原创  点击数:1686  更新时间:2018-5-17
 

  为规范上海建筑科技产业园一期办公秩序,敬请租赁用户认真阅读并自觉遵守以下规定。
  1. 携带租赁合同、证照到物业公司办理入住手续方可进驻。
  2. 熟悉院内和租用楼层消防安全设施情况,自觉遵守物业和防火防盗等有关规定,会使用消防器材。
  3. 按时交纳物业、水、电及相关费用,不得拖欠。
  4. 爱护院内和楼内的各种设施、设备、公物,不得损坏。
  5. 如需装修,须事先向物业申报,装修队伍必须是物业指定的3家公司,不得自带队伍装修。
  6. 接用水、电、电话、宽带等应事先告知物业,有物业联系专业人员负责登记安装,不得擅自接用。
  7. 增强防范意识,妥善保管好钱、财、物,确保安全。
  8. 爱护环境卫生、文明办公、不得大声喧哗。
  9. 不得将共享单车带进院内,摩托车、电动车、应统一停放在规定区域。
  10. 不得将宠物带入办公楼,(自用的导盲犬除外)。

上海建筑科技产业园物业部
2018年05月17日

 
  • 上一篇文章装修指南
  • 下一篇文章上海建筑科技产业园物业管理办法
  • [ 关闭本页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