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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修指南
作者:佚名   来源:本站原创  点击数:1592  更新时间:2018-5-17
 

  为规范上海建筑科技产业园一期租户的装修管理,制定以下规定。
  1. 租户如需装修,需提前一周携带租赁合同,装修合同到物业公司服务台领填装修申请表,并提交申请表上所需资料。交纳相关费用和保证金,待申报批准后方可进场装修。
  2. 装修公司必须在甲方规定的三家公司中选择,不得另请装修公司;装修人员须报物业公司备案,领取出入证。
  3. 装修不得改变和损伤主体结构,不得侵占公共空间,改变既有的任何设施,必须经物业有关部门同意,否则后果自负。
  4. 装修接电、接水需报备物业公司安排专人安装,不得自行驳接。
  5. 装修垃圾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,统一清运,不得擅自处理。
  6. 如有违章施工,必须按《违章施工整改通知书》要求限期整改,否则造成损失后果自负。
  7. 装修完工应及时办理退场手续,如在10天内不办理视作违约,不退还押金。

上海建筑科技产业园物业部
2018年05月17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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